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是什么?
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是主要面向中小型科技企业,由政府、高校、企业共同搭建的三方共育、共享博士后人才的重要平台,它像一座桥梁,架起了产、学、研、用一体化的通道。
有哪些区级扶持政策?
注册或登记在本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未设立博士后工作站的企事业单位,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作为入驻单位:
1、符合黄浦区产业发展导向,获得市场认可,在相关产业、技术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2、具有一定规模,并具有专门的研究机构,能够提出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和创新理论、创新技术的博士后科研项目,有利于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
3、经营管理状况良好,具备与项目研究匹配的科研条件,能为博士后人员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它后勤保障。
1、符合黄浦区产业发展导向,获得市场认可,在相关产业、技术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2、具有一定规模,并具有专门的研究机构,能够提出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和创新理论、创新技术的博士后科研项目,有利于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
3、经营管理状况良好,具备与项目研究匹配的科研条件,能为博士后人员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它后勤保障。
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如何运作?
1、入驻资助。经批准入驻创新实践基地的单位,且已签订三方协议、招收博士后的,给予5万元的资金资助。
2、项目资助。项目经市博管办核准立项的,给予入驻单位10万元区级资助。项目资助采取事前立项,分阶段拨付的方式进行。首笔资金7万元,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3万元资助资金。同时,给予博士后人员一次性1万元资助。
3、设站成功资助。入驻单位成功申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可按协议约定最高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工作站建设和运行经费资助。
4、生活资助。对于本区创新实践基地引进的全职型博士后人员,在协议约定年限内给予10万元/人/年的生活资助。
5、留用奖励。入驻单位留用出站博士后人员,并与之签订2年(含)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同时,给予留用的博士后人员2万元奖励。
6、住房保障。入驻单位招收的博士后人员,符合本区人才公寓申请条件的,依规定享受相应政策。
2、项目资助。项目经市博管办核准立项的,给予入驻单位10万元区级资助。项目资助采取事前立项,分阶段拨付的方式进行。首笔资金7万元,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3万元资助资金。同时,给予博士后人员一次性1万元资助。
3、设站成功资助。入驻单位成功申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可按协议约定最高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工作站建设和运行经费资助。
4、生活资助。对于本区创新实践基地引进的全职型博士后人员,在协议约定年限内给予10万元/人/年的生活资助。
5、留用奖励。入驻单位留用出站博士后人员,并与之签订2年(含)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同时,给予留用的博士后人员2万元奖励。
6、住房保障。入驻单位招收的博士后人员,符合本区人才公寓申请条件的,依规定享受相应政策。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33134800-20465、20470,6308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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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黄浦区人才服务中心(上海市黄浦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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