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人才-申请居住证积分

基础指标

年龄

01.年龄在56-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2分;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 分


教育

01.大专(高职)学历,50分
02.本科学历,60分
03.本科+学士学位,90分
04.研究生+硕士学位,100分
05.研究生+博士学位,110分

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

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证书且与所聘岗位相符,最高为140分

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

在本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 每满1年积3分

以上内容摘自——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


积分指标体系

《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

基础指标及分值

基础指标包含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等指标。

年龄

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持证人年龄在56-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2分。

教育背景

教育背景指标最高分值110分,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积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取得大专(高职)学历,积50分。
2.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积60分。
3.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积90分。
4.持证人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00分。
5.持证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10分。

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

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最高分值140分。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可获得积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积15分。
2.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积30分。
3.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积60分。
4.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积100分。
5.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积140分。
持证人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申请积分的,最近1年内累计6个月的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应不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
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注册的,注册后给予加分。
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目录、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向社会公布。

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

持证人在本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每满1年积3分。
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不作为本项的积分依据。


再看加分项

01.创业人才积120分
02.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积120分
03.紧缺急需专业(全日制),且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的,积30分
04.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最高分值120分

科创人才积 120 分

01.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连续满6个月且持股比例不低于5%
02.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6个月
03.最近3年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社保基数=本市上年度平均工资3倍
备注: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

在特定公共服务领域就业,每满1年积4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
在本市重点发展的远郊区域工作并居住,每满1年积2分,满足一定年限后开始计入总积分,最高分值20分
全日制应届高校大学毕业生,积10分

表彰奖励

01.本市市级机关专项性表彰奖励,积30分
02.本市市级机关综合性表彰奖励,积60分
03.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积110分

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

结婚每满1年积4分,最高分值40分


后看减分项

01.三年内申请积分时提供虚假材料每次扣减150分
02.5年内有行政拘留记录,每条扣减50分
03.5年内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每条扣减150分

传说中的一票否决

严重刑事犯罪记录,取消申请积分资格

加减分是怎么算的


积分规则

基础指标和加分指标中,同一单项积分不重复计算,取最高分
教育背景”与“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积分
“投资纳税”与“投资带动本地就业”,选择其中一项进行加分
减分指标中单项指标按照扣减项目进行累计扣减

总积分的最低分值为0分

01.“教育背景”与“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积分
02.“投资纳税”与“投资带动本地就业”,选择其中一项进行加分

总积分标准分值

01.总积分标准分值为120分,最低分值为0分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模拟打分计算器

我要准备什么

01.申请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身份证、户籍证明
02.积分申请表
03.一年期及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04.与《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

如何获取积分通知单

积分查询

01.上网打印
02.持身份证到人才服务中心打印

积分确认与调整

01.在《居住证》签注时,确认持证人积分
02.需要调整积分,需委托用人单位向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相关材料
03.积分项目发生变化导致积分下降或出现减分项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扣减,并告知持证人

其他我还该知道的

积分申请单位的条件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正常经营且依法纳税的用人单位,适用居住证积分政策。非注册在本市企业的在沪办事处、部门,未实际经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未在沪缴纳企业税的在沪分公司等,不属于居住证积分政策适用范围。

待遇中止

持证人积分低于标准分值的,中止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

积分有效期

持证人积分有效期与《上海市居住证》有效期一致

积分失效

《居住证》被注销,积分自动失效

监督与复核

对积分存在异议,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请复核

用途

据说获得标准分值积分的人才,其子女可以参加上海的中考和高考哦

我经历了多少步骤